古鎮(zhèn)“小”法庭?開啟大“治”慧
廣西桂林市平樂縣人民法院踐行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助推基層治理
五嶺以南,桂水之濱,三江交匯。這里是古昭州——如今的桂林平樂縣,漓江、荔江、茶江三江在此交匯,歸入桂江。得天獨厚的水運條件,使得平樂早在漢代就已經出現舟楫往來、商賈繁盛的勝景。
位于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桂林市平樂縣張家鎮(zhèn)的古鎮(zhèn)榕津,始建于宋紹興元年(1131年),距今已有近千年的歷史。昔日,榕津沿江而建,古榕成群,塘澤星羅棋布。古榕、古井、古街……走進張家榕津,你不僅能感受到這里特有的嶺南水鄉(xiāng)景致,還有與這悠悠古韻相得益彰的“和諧之音”。
承載著古老文明的古鎮(zhèn),如何才能在新時代走出現代化治理之路?
隨著全面依法治國深入推進,法治在矛盾糾紛預防化解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凸顯。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矛盾糾紛,是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的鮮明特征。
平樂縣人民法院立足新時代發(fā)展要求,積極探索法治鄉(xiāng)村建設新路徑,以張家人民法庭為代表積極踐行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發(fā)揮人民法庭“三個服務”職能作用,以法治新“楓”賦能基層治理,以大“治”慧濃墨繪就鄉(xiāng)村振興新“楓”景。
拓寬矛盾化解“新路徑”
“小糾紛”藏著“大民生”
“感謝你們,要是沒有調解員調解,我不可能那么快得到賠償款。”前不久,在位于張家鎮(zhèn)榕津村的“大榕樹調解工作室”里,村民小吳特地找上門道謝。原來,小吳房子外墻被蠟燭加工廠意外發(fā)生的火災燒壞,他將工廠老板告上法庭。為了更高效調解矛盾,法官與村委會、司法所等充分聯動,“法律明白人”在法官的全程指導下調解,很快雙方達成了協議,小吳得到了賠償款。
“如今村里的矛盾糾紛能快速得到化解,得益于張家法庭的‘法官+三層級’的新工作機制?!遍沤虼妩h總支部書記、村委主任、法律明白人莫時華說道。“法官+三層級”是張家人民法庭聯合鎮(zhèn)政府、司法所、村委會構建起訴源治理工作機制,也是該法庭拓寬基層矛盾化解的“新路徑”。
平樂縣人民法院在張家法庭設立訴源治理工作站,為40多家基層解紛組織提供溫馨調解場所,將網格員、鄉(xiāng)賢、村委干部等300余人全部納入法庭特邀調解員名冊,法官全程指導人民調解,構建“非訟解紛挺前、法院訴訟終局”的糾紛分層過濾體系。與調解員建立微信聯絡群,形成優(yōu)勢互補、信息互通無縫銜接機制,實現矛盾解紛網格全覆蓋。與此同時,張家人民法庭還主動“走出去”,打通司法為民“最后一公里”,在轄區(qū)24個行政村建立訴源治理法官工作站,開展案件回訪、定期上門為老年人、殘疾人等釋法答疑,將庭審帶到田間地頭、村委廣場,達到“審理一案、教育一片”的效果。
法院是什么?是人民群眾伸張正義,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“最后一道防線”。然而,人民群眾之間的矛盾,如果能第一時間化解在萌芽狀態(tài),就更好促進基層社會和諧穩(wěn)定。因此,在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的指引下,“源頭預防為先、非訴機制挺前、糾紛多元化解”成為各基層法院重要的訴源治理新實踐。
張家人民法庭充分發(fā)揮人民法庭立足基層、貼近群眾的優(yōu)勢,在與時俱進、創(chuàng)新發(fā)展中,推動司法為民工作在基層社會落地生根。
為更好地便民利民,張家人民法庭堅持將訴訟服務融入基層黨組織,推動形成“共治”合力,與轄區(qū)黨委政府積極配合,建立起“法官+三層級”訴源治理工作機制,鋪設一站式多元解紛網格。
一個完善的機制、一次耐心的調解、一股“共治”的合力,將矛盾化解在最基層,托起的是人民群眾踏實的幸福感。
延伸司法服務“新觸角”
“小法庭”融入“大格局”
張家人民法庭緊鄰轄區(qū)散發(fā)濃郁古樸氣息的榕津村,這個古老的村子有著近千年歷史。小小古鎮(zhèn)融合多種文化于一身,以“媽祖文化”為代表的海洋文化與桂林本土的“桂劇文化”在此交匯,又融入“崇榕文化”,讓榕津成為一座文化獨特的魅力古鎮(zhèn)。
近千年來,村里的千年古榕下,成為當地群眾議事、閑聊、歌圩等活動的“寶地”。平樂縣人民法院張家人民法庭將榕津村“崇榕文化”“桂劇文化”與法治文化有機融合,把千年古榕群旁的桂劇古戲臺打造成“古榕法治大講堂”,定期開展主題法治宣講或是巡回庭審活動。
“朋友向你借錢,一定要注意讓他書寫欠條?!?/p>
“老板拖欠工資我要怎么辦?”
大講堂現場,法官通過法律咨詢與現場群眾展開互動,耐心聽取群眾在工作生活中實際遇到的法律問題,并針對性給出法律建議,引導群眾知法、守法、學法、用法。
“這次講課很接地氣,講的全是我們身邊的事和常見的問題,我從中學到很多法律知識”。
“法官講得很有道理,今后我會自覺遵守法律,只有大家都依法辦事,我們的社會才會越來越和諧”。
法官選用民法典侵權責任、反電信詐騙等法律法規(guī)進行宣講,選用民間借貸、土地承包經營權、婚姻家庭、相鄰糾紛等與村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案例進行現場開庭或是調解,把桂劇舞臺變成“宣講臺”“審判臺”“調解臺”,讓這個歷史悠久的文化舞臺煥發(fā)勃勃生機,也推進了基層治理走深走實。
全鎮(zhèn)以榕津作為全市“法律明白人”培養(yǎng)試點村,目前全鎮(zhèn)共有169名“法律明白人”。通過“法律明白人”積極參與村民自治、人民調解、法律宣傳等活動,讓廣大人民群眾牢固樹立“辦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決問題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”的理念。
在如今鄉(xiāng)村振興的大背景下,為更好地延伸司法服務,張家人民法庭為轄區(qū)特色大米、茨菇、柿子等12個特色產業(yè)種植示范區(qū)的11戶家庭農場、58個合作社提供“菜單式”司法服務,向農戶發(fā)放《農企常見法律問題指引》《農業(yè)發(fā)展典型案例》,對涉農案件快調快立快審,高效化解張家某種植合作社脫貧攻堅引資入股涉及鄉(xiāng)村振興糾紛,為村集體挽回損失60萬余元。一年來提供法律咨詢53次,妥善化解涉農糾紛32件,其中訴前化解26件,全力護航轄區(qū)產業(yè)健康發(fā)展,為鄉(xiāng)村振興營造法治化營商環(huán)境。司法“觸角”不斷延伸的背后,是人民法庭對基層司法需求的敏銳把握。當更多的“小法庭”融入基層治理的“大格局”,平安桂林、法治桂林建設正奮力向新而行。
堅持“司法為民”理念
“精耕耘”寫就“大幸?!?/strong>
詩畫村莊,和美農家,宜居宜業(yè)——這是新時代鄉(xiāng)村的“標配”。
村鄰和諧、鄉(xiāng)風文明,共治共享——這是人民群眾的“幸福期待”。
近年來,平樂縣人民法院堅持司法為民,回應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公開的關注和期待,既解開“法結”又解開“心結”。探索用智慧便利的辦案方式和細致入微的司法服務守護正義,全力守護鄉(xiāng)村的“人間煙火氣”。
張家人民法庭立足建設鄉(xiāng)風文明的生態(tài)宜居鄉(xiāng)村,堅持把法庭各項工作與鄉(xiāng)風文明深度相融,落實到每一件審執(zhí)案件中,促進鄉(xiāng)風民俗的轉變。在案件審理過程中,注重找準司法服務保障鄉(xiāng)風建設的結合點和落腳點,堅持把守望相助、鄰里和睦、重義守信等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融入家事案件審理、糾紛調解全過程,弘揚優(yōu)良家風、孕育淳樸民風、厚植鄉(xiāng)賢文化,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農村落地生根、開花結果。
《黃帝內經》云:上醫(yī)治未病,中醫(yī)治欲病,下醫(yī)治已病。辦理已有的案子,是本分,而能將矛盾消除在萌芽,才是本事。推行“無訴訟鄉(xiāng)村”建設,能夠讓更多糾紛化于未發(fā)、止于未訴,既能有效節(jié)約司法資源、減輕審判壓力,又能加快糾紛化解,堪稱破解“案多人少”頑疾、將司法服務嵌入鄉(xiāng)村治理的有效實踐。張家人民法庭發(fā)揮基層社會治理效能,積極推動“無訟村屯”建設。法庭會同鄉(xiāng)鎮(zhèn)“兩所”與轄區(qū)24個村居委簽訂《“無訟”村屯共建協議》,幫助村居委制定《無訟公約》,積極培育“無訟”品牌,推進“無訟村屯”創(chuàng)建標準化,推動鄉(xiāng)村向少訟、無訟提升。
張家人民法庭只是平樂縣人民法院積極打造“楓橋式人民法庭”的典型實踐,也是以司法之力助推基層治理的生動詮釋。下一步,平樂縣人民法院將持續(xù)縱深推進基層治理和服務鄉(xiāng)村振興戰(zhàn)略有機銜接,切實找準司法服務保障全面推進鄉(xiāng)村振興的結合點、著力點,進一步細化和完善訴源治理工作模式,將司法服務嵌入基層治理大格局中,踐行以人民為中心,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法治的溫度。